家住溫州的鄭女士近日“禍從天降”,其交通銀行信用卡在三日內接連被盜刷,損失總額達23000余元。而最令鄭女士及其家人疑惑的是,以前無論刷卡金額大小均有短信提醒,唯獨這幾筆巨額消費沒有銀行的提醒。此外,交通銀行的反應同樣讓人心寒,讓其先還清欠款,再等案件處理。
3月22日,鄭女士收到了交通銀行的賬單生成短信提醒,顯示欠款15077.5元,到期還款日4月16日。當時鄭女士以為是詐騙短信不以為意,直到26日,鄭女士將此事告與家人,家人急忙撥打交行客服電話查詢賬單,客服回應1-3個工作日給答復。隨后交通銀行告知這張信用卡在3月24日還產生了一筆8000多元的消費,總計欠款已超2萬,并且要求鄭女士一家在到期日前把錢還上。
此事最令鄭女士疑惑的是,這幾筆大額消費均沒有短信提醒。鄭女士告訴記者,以往刷卡場所都是在大商場一類的地方,信用卡也沒有丟失過,平時刷卡都有短信提醒,怎么這幾筆盜刷就沒有了呢?要是第一筆盜刷能及時發(fā)現(xiàn)也不會有后面這么大的金額損失。
在報警之后,鄭女士一家也積極與交通銀行溝通,因為懷疑信用卡被復制,所以鄭女士一家也希望盡快得到交通銀行的說法。截至本稿發(fā)出,交通銀行對此案仍未給出正面回應。
據(jù)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記者了解,信用卡盜刷案件屢見不鮮,廣東省高院曾對克隆卡糾紛給出明確原則:“只要是克隆卡,銀行須擔責一半以上,無密碼信用卡若用戶保管不善也應擔責。鑒于密碼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在設有密碼的情況下,用戶要自證清白。”
有律師建議,如果消費者遇到類似案件,可以就近選擇超市或者商場之類的有POS機的地方進行刷卡消費,以證明卡片未曾離身,這樣可以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爭取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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