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滯納金怎么算
信用卡滯納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根據(jù)了解,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tǒng)一規(guī)定,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但由于各家銀行政策的不同,所設的最低額度也不盡相同。
信用卡還設有一個最低還款額,即持卡人在還款期內(nèi)最低需要償還的金額,一般額度為全部透支額的10%。只要償還賬單金額的10%,就既不會產(chǎn)生滯納金也不會影響個人信用,只需支付透支利息。而如果持卡人連最低的還款額也無法歸還,則會在支付利息的同時,還要繳納滯納金,比例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
例如:持卡人小劉刷卡消費15000元,則最低還款額1500,如果在到期還款日小劉只向銀行還款500元,那么該銀行將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部分即:1500元-500元=1000元收取滯納金,則當月收取滯納金的金額為:1000元*5%=50元。
如果出現(xiàn)逾期,利息和滯納金加起來才是持卡人要為信用卡欠款所付出的代價。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計各種費用都是按照復利計算的。如果持卡人不及時還款,那么下個月利息、滯納金、超限費等都會累進本金計算復利,就是人們平常所說的利滾利。而且信用卡欠款逾期不還者,逾期記錄便將被記錄在個人征信記錄里面,對生活多個領域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我們要牢記自己的還款日,謹慎對待信用卡還款!
二、信用卡滯納金取消
從2017年1月1日起,國家將實施新的信用卡相關規(guī)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信用卡將取消滯納金。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于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fā)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xié)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發(fā)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不得收取超限費。發(fā)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xiàn)手續(xù)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